厦门市金鸡亭幼儿园,因工作需要,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保育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无违法违纪记录;
2.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愿意履行非在编聘用人员义务;
3.身体健康且能胜任岗位工作;
(二)本岗位所需的其它资格条件
1.保育员:
(1)受过保育专业培训,有县(市、区)教师进修学校以上培训机构培训合格证或劳动部门认定的保育员资格证书;
(2)具有初中及以上学历,年龄在40周岁以下。
(3)身体健康,无任何传染病,持有健康证.热爱本职工作,吃苦耐劳,责任心强。
二、招聘程序
(一)公开发布招聘信息及报名
1.发布招聘信息:招聘信息将发布于思明区教师进修学校( ******)。
2.报名方式:先发送邮件预报名,请将如下材料发送至杨老师邮箱199986968@***,学校将对所发送的材料进行保密。
(1)填写《思明区公开招聘非在编聘用人员报名表》一份(详见附件1)并发送。
(2)学历证书、保育员证、身份证、户口本等证明材料拍照发送。
3.报名时间:2021年7月13日—2021年7月27日
咨询电话:5191253-202;13365902179(杨老师)
(二)资格初审
报名结束后由厦门市金鸡亭幼儿园招聘领导小组成员,根据岗位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审查,确认应聘者资格条件无误后即通知参加面试。
(三)面试办法
面试由我园招聘领导小组成员统一组织,根据保育员岗位工作特点确定。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岗位相关的知识、操作技能等。
(四)考核
由幼儿园考核小组对成绩优秀者进行综合考核,内容为德、能、勤、绩、廉等情况,并对报名资格条件进行复核。
(五)体检
考核合格者须持有健康证,要携带本人身份证按时到指定的医院集中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资格。
(六)公示
根据岗位要求以及面试、体检和考核结果,择优确定拟聘人选,并公示3个工作日。
(七)办理聘用手续
根据岗位要求以及面试、考核、体检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并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三、其它事项
1.此次招聘考试参照《思明区教育系统非在编聘用人员公开招聘实施细则》厦思教〔2014〕95号文件进行岗位的设置和审核,请报考人员认真对照,确定符合条件后方可报名。有关考务信息将通过报名应聘者提供的联系方式直接通知,请应聘者及时留意。
2.本招聘简章由厦门市金鸡亭幼儿园负责解释。
厦门市金鸡亭幼儿园
二〇二一年七月十三日
面议 本科 / 经验不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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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议 研究生 / 经验不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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