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受厦门市翔安区舫山小学委托,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非在编合同教师(语文)1名,招聘有关事宜如下。
一、岗位名称
语文非在编合同教师
二、岗位职责
配合学校开展教育教学工作,认真并完整履行在学校周期性的代课工作。
三、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行端正、热爱教育事业、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2.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身心健康。
3.具备相应学科岗位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
以下人员不得报名:
(1)普通高等院校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2)在编教师。
(3)现役军人。
(4)考录(不含转任)后服务年限(含试用期)不满2年以及未达到与当地公务员主管部门或单位组织人事部门约定服务年限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下同),或公务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
(5)受到剥夺政治权利的人员;曾因犯罪受过或正在接受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或尚未解除党(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6)具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薪酬福利
根据厦翔教〔2022〕26号 《关于翔安区中小学幼儿园非在编教职工及编外聘用人员加强规范管理和调整工资福利待遇的通知》执行,被录用者将与第三方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聘期以实际上课时间为准,并按相关规定缴交医社保、公积金等。
五、报名有关事项
1.报名时间: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2月4日17:00止。
2.简历投递渠道:有意应聘者请将填写好的《报名表》和
相关附件(身份证正反两面、户口本主页及个人页面、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合格证书、其他获奖证书扫描版)发送至邮箱:mx7165179@***。
六、注意事项
1.聘用前,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核实拟聘用人员有无失信被执行情况。发现拟聘用人员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应查看对应案号并联系执行法院,函询、核实被执行人履行义务的进展情况。被执行人已履行义务的,应在招聘单位约定的期限内提供执行法院的书面证明,方可进行聘用;尚未履行义务的,取消其聘用资格。报考者在试用期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应取消其聘用资格。
2.根据《福建省人民检察院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公安厅关于开展预防校园性侵犯专项行动的通知》(闽检会〔2019〕2号),报考者应依法如实报告本人是否存在违法犯罪记录,并提交《入职承诺书》。聘用前,将拟聘用人员信息通过公共安全管理平台进行审查。
3.入职前查询《关于建立教职员工准入查询性侵违法犯罪信息制度的意见》《关于落实从业禁止制度的意见》规定的性侵违法犯罪信息和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已纳入教师资格限制库的丧失、撤销教师资格信息。
七、面试事宜
1.具体面试时间以接到的电话或短信通知为准。
2.地点:厦门市翔安区舫山小学(马巷街道民安路94号)。
3.面试内容:片段教学12分钟 + 教育能力考查。
4.面试当日须提供以下材料:
(1)《报名表》一张
(2)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报考2022年厦门市(含各区)编内教师招聘的,提供笔试、面试成绩的证明。
八、联系方式
学校联系人:朱老师
电话:0592-7165179
手机:13600965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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